来源:8455新葡萄场网站 发布时间:2024-10-25 浏览量:
各学院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“本科教学工程”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函〔2012〕5号)《8455新葡萄场网站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暂行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学校决定对2023年立项到期的国家级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范围
2023年立项到期的国家级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。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,应由项目组填写延期申请表(见附件2),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,报教务处备案。
二、验收安排
1.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院在11月19日前组织验收初评,结题验收成绩评定分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级,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参加验收项目总数的25%。(延期项目最高为合格)
校级结题答辩时间暂定11月13日(周三)下午,如有更改另行通知。请准备好4分钟PPT。
2.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时间初定于2024年11月20日(周三下午),由学校组织专家现场答辩评审,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。同时完成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的数据填报(http://114.220.75.43:98/Index)
3.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,并组织专家评审校级项目,并对国家级项目进行审议。
三、验收材料
1.项目结题报告书一份(附件3)。
2.项目研究报告(附件4)一份。内容包括立项背景,意义;项目实施原理、方法、技术路线等;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、数据记录与处理、研究结论与讨论以及实物作品图片、项目实施过程图片等。国家级项目研究报告字数要求10000字以上,校级项目研究报告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。
3.项目成果一览表(附件5)及支撑材料:获准授权的专利(含受理)、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(含录用)、参与竞赛的获奖证书、实物作品、模型、图片、图纸、公司注册资格证、销售业绩及财务报表等能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(论文、证书等)。(附件5和支撑材料装订一起)
四、材料提交
结题材料须由学院审核,纸质材料(附件3、4、5及支撑材料)在11月11日前送交到教学科1A523张霞老师处。全部材料的电子文稿(附件3-5及支撑材料须打包成压缩包,并以“项目编号-项目负责人”方式命名压缩文件)发送到451758654@qq.com 。校级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,国家级纸质材料一式两份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校级项目模板格式请将标题中的“国家级”改为“校级”。
2.校级项目相关材料为电子(汇总表需纸质)。
3.本次大创结题项目学校将发放结题证书,请务必核对好汇总1中相关人员信息。
教务处
2024.10.25